本招标项目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1#楼、7#团委、8#宿舍楼、11#学生绘画室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内容:本工程总造价约人民币64万元。
2.招标范围:经图纸审查合格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内 。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建造师。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2.2、2.3、2.4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在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盖章确认);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
4.企业三类人员证书,即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5.外地进金施工企业须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6.按招标公告第2.5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注:以上证书及证件指经年检合格后的证书(证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
报名地点: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望府街888号南楼金华银行五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 09时30分,地点为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8幢3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1365579077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691037、18267003305
九、监管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监察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166216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